坪山新区试营运新能源汽车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0-10-0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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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讯(记者 潘咏)本次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张国芳提交的《关于在坪山新区试营运新能源汽车的建议》中建议,建议市政府充分考虑新区交通现状和发展需求,在坪山新区推广试营运“新能源电动示范车”,打造“绿色交通示范区”。

张国芳表示,可借鉴深圳市巴士集团“新能源电动示范车”试推广成功经验,在坪山新区推广新能源汽车试点,暂不宜采取招投标方式。通过企业试点等模式,可减少政府负担,降低行政决策和安全管理的风险。在管理方式上,以GPRS为科技手段,实行监管、电召,可保证新能源汽车在区内营运,不干扰和影响区外出租车市场。待三五年市场成熟后,再走招投标之路,为规范和促进新区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