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12月31日讯 (记者 曹园芳 通讯员 魏倩格)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与纪律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监管规定、珍惜矫正机会,日前,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特邀深圳监狱“春天法治宣传团”警官,组织开展“阳光法治伴我行,遵规守纪塑新生”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活动坚持以案释法、以景警人,为在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伊始,矫治帮教社工邀请深圳监狱“春天法治宣传团”警官上台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警官强调,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权利,不受歧视,但同时必须履行接受监管、服从管理的法定义务。这不仅强调了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方式的严肃性,也提醒了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绝非“法外之地”。
警官结合案例,详细讲述违反监管规定的法律后果,并通过系统解读《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清晰展示从“训诫、警告”到“治安管理处罚”,直至“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的阶梯式惩戒体系。警官还引入“破窗效应”理论,深入阐释了“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道理,告诫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务必防微杜渐,切勿触碰监管红线。

活动后半程,警官借助图文资料,真实展示“监狱一日生活”场景。从清晨6:30的强制起床,到统一就餐、集体劳动改造,再到有限的放风、学习、就寝时间;从剃发换装、接受严格检查,到与世隔绝、仅能通过每月短暂通话和会见联系家人……
高墙之内,规律如铁,自由尽失,尊严受限,亲情遥不可及。这幅真实的图景,与社区矫正对象目前虽受约束但仍保有工作、家庭和相对自由的生活形成强烈对比,发生深省。
阳光法治,照亮回归路;遵规守纪,重塑新人生。本次专题活动如同一面镜子和一座警钟,既照见违规的沉重代价,也敲响珍惜机会的清脆钟声。下一步,坪山区司法局将继续丰富教育帮扶形式,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渡过矫正期,真正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段新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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