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骑电动车避让宠物狗摔伤?这起纠纷给所有人提了醒!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5-12-22 13:03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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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5年12月22日讯(记者 杨涛 通讯员 廖霞 陈丽卿)“我家狗没碰到他,凭啥要我赔钱?”前不久,在深圳市坪山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电动车车主张某和狗主人彭某的争执,道出了这起特殊交通事故里的委屈与无奈。而这起看似“小事”的纠纷,却藏着每个出行人、养宠人都该懂的法律常识和安全道理。

“无接触”也担责?事故定责厘清是非

2025年10月5日傍晚6点多,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某公交站时,为避让彭某饲养的宠物狗,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上绿化带树木并摔倒。事故造成张某腰左侧横突骨折,光是医疗费就花了两千多,医生建议卧床休息28天。

交警调查后认定,张先生未靠右行驶、骑行时观看手机视频,因疏忽大意未能及时观察路况,遇突发情况处置不当,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狗主人彭先生,虽其宠物狗未与车辆发生直接接触,但因在非机动车道附近未有效管束宠物,构成了“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被判定承担次要责任。

背靠背调解,情理法结合促和解

事故发生后20多天,双方前往深圳市坪山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张某要求彭某按次要责任比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281元(其中误工费因缺乏收入证明未获全部支持)。彭某则以家庭困难、对责任认定存疑为由,只愿在已垫付828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赔偿2000元。

调解员采取“面向双方、分开沟通”的方式,一方面向张某说明骨折后可能需要更长时间休养,建议其慎重考虑提前结案,同时肯定其选择门诊治疗节约开支,诉求合情合理;另一方面向彭某释明,张某确因避让其宠物狗受伤,且目前仅主张28天误工费,若后续休养延长,赔偿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经过耐心协调,调解员提出折中方案:彭某除已支付的828元外,再赔偿2350元,合计3178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纠纷圆满化解。

这2个安全“红线”,千万别踩!

这起事故看似偶然,实则藏着2个容易被忽视的安全“红线”,每个出行人、养宠人都要牢记:骑电动车切记分心!逆行、看手机都是“自杀式”操作。张先生的逆行、分心看手机等行为,直接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导致其遇险失控的主因。电动自行车虽速度相对不高,但突发状况下反应时间极短,任何分心或违规操作都极易引发事故。

养宠物要“拴好”!别让宠物成了“马路隐患”。彭先生任由宠物在道路附近自由活动,已构成对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妨碍。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出门牵绳、有效看管,既是对他人与社会负责,也是对爱宠最好的保护。

一场“无接触”事故,双方皆为过错付出了代价。这起纠纷警示我们:无论是骑行还是养宠,唯有将法律规则内化为行为习惯,才能真正做到对自己负责、对他人尊重,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公共环境。

编辑:邱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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