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42号)
《关于接受刘海波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已由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现予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12月3日
关于接受刘海波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日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海波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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