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4月10日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廖澍华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4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坪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二届四次党代会工作安排,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守正创新、真抓实干,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坪山实践,为在更高目标、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打造“创新坪山、未来之城”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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