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0月15日讯(记者 宫雨婷 陈颖玑)11月1日起,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近日,深圳新闻网记者来到坪山街头对市民进行随机采访,听听他们的看法。
据广东消防发布数据,今年9月1日到9月22日,广东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34起,其中,深圳发生62起。电动自行车提供便利的同时,其线路老化故障、违规充电、随意改装、长时间充电等也为社会带来了一定的消防隐患。“我们从来不会带着电池进小区”,居民练女士表示,为保证消防安全,社区管理同样要求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规定区域充电的。
居民彭先生则表示:“大家应该选择在正规店铺中购买(电动自行车),防止买到劣质电池的电动自行车。”
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对最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标准相比,“新国标”做了以下改进和提升:一是提高防火阻燃性能;二是防范非法改装行为;三是明确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增加了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四是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并且,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大多市民普遍认为“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助于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减少火灾等安全隐患。部分市民表示,自己日常购买、骑行、摆放电动自行车时,都会规范使用,保持良好的消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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