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灾害信息员管理办法》出台 每个社区 至少两名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24-09-10 11:56
坪山新闻网
分享:

深圳新闻网2024年9月10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魏薇)近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深圳市灾害信息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多举措加强全市灾害信息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灾害信息员是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灾情报告系统的重要力量。据了解,深圳市目前已建立起一支覆盖全面、一岗多能、相对稳定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在“一键通”系统登记的全市灾害信息员达到1500余名。但是在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培育过程中,近年来也暴露了不少问题,如灾害信息员队伍人员接替不到位、业务培训不扎实、信息处理不规范等,与推进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在此背景下,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办法》,推动加强全市灾害信息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升灾害信息管理和灾害救助工作水平。

《办法》从人员管理、业务培训、灾害信息报送、保障措施等多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进而打造一支“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在队伍体系建设方面,《办法》秉持立足实际、统筹资源的原则,组织建立健全覆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着重培养基层灾害信息员,每个社区至少设立2名灾害信息员,灾害多发易发的社区可适量增配,同时鼓励“应急第一响应人”等应急志愿者,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基层组织的指导下,积极参与灾害信息收集、报告等工作,与基层灾害信息员形成合力。

此外,在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和灾害信息报送方面,《办法》也持续深化教育,以增强灾害信息员的风险隐患识别能力、提高其风险隐患信息报送业务水平。在灾害信息报送方面,《办法》结合临灾预警和灾害应急响应不同阶段的任务要求,《办法》对灾害信息员值班值守、核灾报灾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强调当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生效后,市、区政府或其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并及时做好灾情、险情信息报送。另一方面,《办法》按照“下沉两级”的要求,明确规定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机制。

据悉,《办法》还通过经费保障、装备保障、建立检查通报机制、明确奖惩等多方面措施,促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从而确保深圳市灾害信息员培育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编辑:刘晓宇

扫码下载坪山发布APP(安卓版)

扫码下载坪山发布APP(苹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