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尺可量” 我市首次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24-05-08 11:29
坪山新闻网
分享:

深圳新闻网2024年5月8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近日,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以下简称《评价体系》),这是我市首次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以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尺可量”“有迹可循”,为深圳各行政机关采取更加科学的营商举措提供重要指引,扎实推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据介绍,《评价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在各环节可能遇到的问题和产生的需求进行指标设计,如持续加强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等领域制度建设;在作出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免于行政强制清单等制度落地落实;及时纠正涉及市场主体的违法立案、越权办案、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案件等现象……这些指标设计,不仅全面真实地体现市场主体的法治需求,也准确地反映客观现状与市场期待之间存在的差距,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依据,为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

在内容构成上,《评价体系》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

在立法制规保障方面,以营商制度公开透明可预期,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作为一级指标。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立法供给,制定营商环境相关制度时,依法依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并为经营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以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作为一级指标,行政决策科学健全、政务服务高效便利、涉企监管规范有序作为二级指标。进一步完善涉企咨询和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制度。

在司法机制健全方面,以司法保护公正高效,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一级指标,司法审判公平正义、司法程序严格公正、司法活动监督有力作为二级指标。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执法司法程序技术调查有效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长效机制。

在社会治理协同方面,以法治社会稳步推进,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配套的高品质法律服务体系作为一级指标,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便捷高效、涉企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作为二级指标。

在组织保障有力方面,以全面协同推进组织保障,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大合力作为一级指标,组织建设坚强有力、法治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作为二级指标。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和引进机制,培养实务型、复合型、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


编辑:黄春才

扫码下载坪山发布APP(安卓版)

扫码下载坪山发布APP(苹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