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9号)
《关于接受李荣斌、谭惠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已由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现予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6日
关于接受李荣斌、谭惠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16日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李荣斌、谭惠因工作变动,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辞去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荣斌、谭惠辞去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区二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本决定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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