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6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印发《关于优化涉外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3月20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核把关,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执行“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推动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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