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冠病毒检测价格下调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22-04-21 09:4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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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4月21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20日,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变化,进一步提升“早发现”能力,根据上级部署,我市已于近日下调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价格。其中,核酸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最高28元/人份;核酸多人混检降至最高6元/人份;抗原检测不得超过15元/人份。

药店自购抗原试剂可用医保

记者了解到,在核酸检测方面,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单样检测)项目价格降至20元/人份,检测服务费+试剂费用由最高40元/人份降至最高28元/人份。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混合检测)项目价格由最高8元/人份降至最高6元/人份,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检测价格含检测服务费+试剂费用。

对于抗原检测,在医疗机构接受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费价格由最高15元/人份降至最高5元/人份,检测服务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15元/人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试剂并自测,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

市医保局提醒,上述价格为深圳最高指导价,不区分医疗机构类别和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

新冠病毒核酸及抗原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除此以外,群众在医疗机构单纯进行核酸、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群众自测抗原的不得收取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服务费用。

两种治疗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记者注意到,除了新冠病毒检测价格下调,新冠治疗用药医保支付范围也有新动态。国家医保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涉及药品的医保基金支付及采购做出调整:方案新增药品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新增药品挂网工作,对于尚未挂网的药品,允许医疗机构先在线下采购应急使用;对于新增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由医疗机构按照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价格采购,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支付。对于调出方案且不在基本医保目录内药品,应在最新版诊疗方案发布之日起停止医保支付。

编辑:俞沅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