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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监察委员会依法正确行使职权 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1-12-20 21:10 坪山新闻网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2月20日讯(记者 杨涛 通讯员 坪纪宣)日前,深圳市坪山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区监委自2018年1月成立以来,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在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上取得明显成效。

区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坪山区监委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监委始终把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为坪山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积极探索,推动形成有效机制,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推进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基层拓展延伸,设立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向街道派出6个监察组,实现对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改革后,全区立案数由2017年的63件上升到2020年的145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把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制定执法工作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有力规范监察权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编制文书模板,促进监察文书管理使用规范化。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出台受处分(处理)干部跟踪关怀办法,鼓励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积极作为。常态化开展“节日清风”专项行动,推行“执法作风监督投诉电话进企业”。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联合惩戒行贿人的制度机制。

严格依规依法履职 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顺畅高效

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提升线索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细化15项监察措施,做到措施使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综合运用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审查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做到所有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形成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加强机关内部规范化管理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

实行区监委班子“五个带头”和“约法三章”,出台机关规范化建设措施和干部队伍“十条禁令”,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凝炼“严谨、有为、和谐”的机关文化。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举办开放日活动,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监督。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监委将按照市纪委监委和区委部署,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健全完善监察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邱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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