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法院“因案施策”成功腾空交付一栋五层厂房
来源:坪山法院
发布日期:2021-03-04 09:43
分享:

在一起法拍厂房交付执行案件中,自称二房东的案外人强占房屋阻扰执行,商户也以疫情原因无法在短时间内搬离,迫使买受人迟迟难以收房。针对此案的疑难复杂情况,坪山法院“因案施策”,以强制腾退措施对案外人“清巢”,以调解方法促买受人与商户签约“共赢”,最终顺利将厂房移交给买受人。

倾力服务“六稳”“六保”,悉心优化营商环境,坪山法院在攻坚结案上持续发力,拳拳为胜诉人兑现“真金白银”

日前,买受人与部分商户向坪山法院送来写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并附上一封诚挚的感谢信,由衷感谢该院执行法官黄真光尽心尽责,高效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阻扰法拍房交付案外人、商户“鸠占鹊巢”

在深圳某银行坪山支行与被执行人深圳浙某文化公司、黄某君、黄某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强制执行一案中,坪山法院依法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深圳浙某文化公司名下的厂房一栋,周某福公司经过竞价后最终竞得了上述厂房并支付了全部拍卖款,法院已依法裁定确认了上述拍卖事宜并将厂房过户至周某福公司名下。

上述厂房可以很好地缓解周某福公司因快速发展导致办公场地不足的压力,周某福公司急需收回厂房进行全面装修并尽快投入使用,但是收房的经历却一波三折。

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涉案厂房多年来一直由马某向被执行人深圳浙某文化公司承租并进行了分租,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君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导致马某于2018年租赁到期后无法续租,但其仍以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金额将每月租金提存至马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并登报进行了公告,马某在执行过程中亦主动找到承办法官陈述其承租的经过,并因其已与涉案厂房内的各租户已签署了分租的租赁合同且目前还在合同期内,各租户有任何问题均找马某解决,因此马某建议法院在拍卖前保持厂房的现状,暂不要求各租户搬离且其承诺在公开拍卖成交后会协助法院妥善处理涉案租户的清场事宜。

拍卖过程中案外人深圳百某康公司拿着一份其与被执行人深圳浙某文化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支付50万元定金的凭证主张其系涉案厂房的合法租户,请求法院确认其租赁有效并主张优先购买权。承办法官认为,虽深圳百某康公司拿出了其与深圳浙某文化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但仅仅支付了50万元定金且并未实际进场,亦未与深圳浙某文化公司办理过任何厂房的交接手续,另经实地调查得知,厂房多年来均由马某承租并进行分租,故深圳百某康公司的诉求并不能得到支持。承办法官在向深圳百某康公司释法明理后,建议其另行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但深圳百某康公司对承办法官的建议置若罔闻,反而纠集了七八名社会闲杂人员强行换锁并霸占涉案厂房的第五层(该层空置,无租户)。拍卖前承办法官已到场对上述人员进行训诫并告知其尽快离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迫于承办法官给予的压力又心有不甘的深圳百某康公司改变了策略,由原来的七八人换成每天一人的“轮班制”。

在交付过程中一楼五家经营小餐馆、电动自行车行、五金店小商铺的租户向承办法官表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他们经营的小商铺生意较往年已回落不少,且他们与马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在对法院工作表示理解的同时,他们对限期搬离的要求提出了较大的担忧,认为短时间内很难找到合适的商铺继续经营。

编辑: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