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1月26日召开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1-01-20 22:46
分享: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杨涛)1月20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坪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1月26日召开,会期2天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及相关工作报告草案,会后提交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坪山区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坪山区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曾琳等辞去坪山区一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决定免去沈凌云的坪山区政府副区长职务,赵钟锋的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费晓愈为坪山区政府副区长,吴仲兵为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会议免去朱子瑶的坪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张敏霞、彭泽军的坪山街道人大工委委员职务;任命李锡祥为坪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黄芸、黄盛祥为坪山街道人大工委委员。

会议要求,接下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全体代表要精心筹备、积极参加,合力开好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

一是要切实提高“十四五”规划审议质量,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带上大会,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使规划真正反映人民心声、体现人民意愿;

二是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区相关部门并积极发动代表和群众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细做实大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要严肃会风会纪,服从大会统一安排,严格按照会议日程和议程参加活动,认真审议各项议题,依法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编辑:邱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