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0-11-1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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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杨涛)11月11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坪山区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坪山区政府关于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坪山区法院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情况的工作报告》《坪山区检察院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情况的工作报告》。

会议决定免去黄泽文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局长职务,任命伍本山为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局长,并审议了其他人事议题。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紧密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要结合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各项工作,推动五中全会精神在我区落地落实;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谋划2021年区人大工作,为“十四五”规划实现精彩开局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实现国有资产监督全口径、全覆盖;要建立国有资产监督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机制,结合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和监督情况,提出对相关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意见建议;要探索将国有资产监督纳入“人大+”多方联动监督范畴,充分运用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国有资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会议要求,要积极助力全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广泛发动人大代表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听取和收集企业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工作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献计献策;要立足新时代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依法、科学、民主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解决我区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编辑: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