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降价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转供电主体不得截留降价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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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30 10:00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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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0月29日讯(记者林玟珊)今年以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自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工商业电价方面,广东省实施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的电价优惠政策。为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费负担,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各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特别是应将国家和广东省降低电价的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截留降价红利。

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指出,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转供电主体,将会被列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国有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不彻底,落实整改不到位,继续实施违规加价的,将被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果企业发现转供电主体有乱收费现象私自截留降价红利,请拨打12315投诉,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会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对价格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编辑:邱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