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每年一部电影记录坪山,坪山出台促进文艺精品创作意见
来源:南方+
发布日期:2020-05-09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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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作为深圳最年轻的行政区之一,文艺精品创作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文艺创作热情有待激发、作品层次有待提升、群众文艺产品供给有待丰富等现实问题。究竟如何让文艺精品迭出,打造特色文艺品牌?如何集聚高端文化艺术资源,推动城区文化“走出去”?

近期,坪山区出台的《关于实施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促进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出了清晰有力的回答,指引、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

“到2025年,力争创作出一批文艺精品力作,文艺原创力得到显著提升,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主要文艺门类呈现繁荣发展态势。”《意见》提出,将以推动文艺精品创作“五个一批”为总体目标,不断加强文艺原创能力建设,集中创作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优秀文艺作品;打造一批集传统历史文化特色与现代创作生产能力于一体的文艺创作基地;扶持一批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集聚专业领域优秀资源的文艺名家工作室;发展一批管理有序、运行规范、创作产出成果理想的知名文艺社团;培育一批紧跟时代步伐、艺术创作能力强的新型文艺人才。

总体目标在前,坪山提出了“十大计划”具体任务,包含实施文艺精品引领计划、文艺品牌创新计划、群众文艺创作繁荣计划、艺术驻地创作计划、文艺名家工作室建设计划、文艺创作基地培育计划、文艺社团品质提升计划、文艺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国际化城区文化推广计划、在地文化挖掘传承计划。

“十大计划”涵盖了文艺创作既全面系统,同时也聚焦重点。例如实施文艺精品引领计划提到,将争取每年至少创作出一首展现坪山风土人情、传唱度极高的歌曲,一支活跃在国内外大型艺术表演场合的舞蹈,一部具有先锋代表性的戏剧作品以及一部记录创新坪山发展历程的电视剧或电影作品。

如何为“十大计划”提供保障措施,坪山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营造舆论环境、完善监督考核等四项保障措施。其中在加强经费保障上,坪山将把文艺创作生产相关扶持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定文艺创作生产、名家工作室建设、创作基地培育以及文艺社团发展等相关配套扶持办法,健全文艺精品创作激励奖励体系。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健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制度。鼓励建立文艺发展基金,规范各类文化基金管理运作和项目资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艺创作生产。

链接

《意见》五大亮点特色

全面系统

《意见》聚焦坪山区文艺发展实际,是全市各区中第一个提出促进文艺精品创作的指导性的实施意见,全面涵盖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原则性内容,并明确将陆续加快推出文艺创作生产、名家工作室建设、创作基地培育以及文艺社团发展等系列配套扶持办法,形成全面、系统的“1+N”政策体系。

前瞻引领

《意见》实施全方位扶持,提供场所空间、经费补助、展示平台等保障,确保政策落地生效。倡导艺术机构、策展团队、文艺名家、在校艺术生等多主体参与,激发全民创作热潮。实施艺术驻地创作,发展具有地域性、辨识度的文艺品牌。创新探索全媒传播,通过“影像坪山”“微聚坪山Virtual Pingshan”等系列活动,推动创新文化、特色文化“走出去”。

聚焦重点

《意见》紧紧围绕平台、阵地、人才等关键元素精准发力,聚焦平台搭建,成立文艺评审委员会,搭建文艺创作规划研究、咨询论证的专业平台。聚焦阵地培育,整合利用各类空间资源,建设文艺创作基地等主阵地。聚焦人才集聚,坚持“引才”“育才”“用才”并重,推广“名师带学徒”模式,形成“文艺领军人物+青年文艺人才+文艺储备人才”三大主体梯队。

项目推进。

《意见》提出文艺精品创作的“五大目标”,相应地提出全面实施促进文艺精品创作“十大计划”,并在每个计划的总体统筹下分类提出具体的创作任务,以工程化、项目化的方式扶持发展推动一批具有品牌性、地域性的文艺创作项目落地。

强力保障

在坚持党委、政府的统筹指导下,《意见》注重引入业内专家权威力量的指导参与,强化专业支撑。同时,明确以结果为导向,制定文艺作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综合运用群众评价反馈、第三方评价、专家评估等多种形式,完善评价反馈机制。

【撰文】徐剑


编辑: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