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坪山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启动
来源:坪山发布
发布日期:2020-05-0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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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

坪山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资助的各类项目

给市民们带来了高品质的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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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它又来了!

2020年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始啦!


创造力满满的你们

赶快带着好项目来申报吧


哪些项目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申报流程怎么走?

……

你关心的都在这


申报主体 

在坪山区从事或服务于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的,合法注册的社会组织、团体、企业、个人。


重点资助 


符合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建设要求,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文体活动;


围绕坪山建设充满活力、特质鲜明、涵养丰厚的人文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品质和形象,助力坪山打造东部文化新高地的文化交流活动;


围绕坪山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文化创新发展2020”工作任务开展的文体活动;


围绕“庆祝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主题策划开展的重大文体活动;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推动现代城市文明风尚建设的高水准文明创建活动;


采用线上演出、云展示、网络直播等新技术、新手段、新形式开展的“能见度”高、体验性强的特色文体活动。


资助范围 

1.宣传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围绕坪山区中心工作开展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宣传、理论研究及交流活动;具有全局性、宽视野、高标准的文化交流平台和活动;重点支持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等富有坪山特色的研究、咨询、交流、收藏等活动。


2.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和宣传平台建设,具有创新和引领性的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创建项目,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的“关爱行动”,市民文明素养提升等项目,急需扶持的“修心”“养德”“守法”“尚智”“崇文”“健体”市民六大文明素养提升项目。


3.文艺创作生产


具有坪山特色、时代特点的音乐、美术、摄影、舞蹈、戏剧、小品、曲艺、影视等文艺精品创作;集传统历史文化特色与现代创作生产能力于一体的文艺创作基地;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集聚专业领域优秀资源的文艺名家工作室;管理有序、运行规范、创作产出成果理想的知名文艺社团;重点支持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创作及收藏。


4.群众文化活动


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文艺演出、文化节庆、文化赛事、全民阅读、文学艺术、书画摄影、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等各类文化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


5.文化遗产保护


对辖区内文物、文化遗产进行维护及修缮,重点支持“文物修缮+公共文体服务”、“坪山城市书房”、客家围屋文化创意产业等活化利用项目,以及麒麟、醒狮、腰鼓、祭祖、茶果、黄酒、凉帽等客家文化非遗项目。


6.群众体育活动


支持我区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棋类、网球、篮球、羽毛球、足球等各类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国民体质测定、全民健身活动等。鼓励在我区举办的大型高端体育竞赛(主办方需含国际体育联合会或国内外体育单项协会参加),以及区委区政府支持的重大体育活动和对外体育交流活动。


7.辖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发展


已在坪山区设立并开放满一年以上,但未享受过坪山区落户和开办扶持的非国有博物馆;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旧厂房等闲置空间资源新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非在坪山区设立的,但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全国博物馆名录》,且年度运行效果良好的新迁入非国有博物馆;从事非国有博物馆、收藏展示空间的引进、运营管理等业务,且至少引进2家非国有博物馆的集群化运营机构。


辖区范围内其他公益性宣传文化体育事业项目


不予支持情况 

申报主体有以下情形的,坪山区政府有权对资助或奖励的项目依据其严重程度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有权追究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责任: 

报送虚假申报材料,虚报、冒领、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 

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

近两年(申报之日前)存在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受到较大数额罚款及以上处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罚款;较大数额罚款以上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

申报时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的(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申报时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申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

申报单位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支持中有严重违约行为或违反本措施规定的;

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以及未按规定进行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

同一企业、社会组织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资助的。


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内涵。项目策划在政治和艺术上都要坚持正确鲜明的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突出社会效益和品牌意识,力求精品更精,品牌更亮。


2.本年度项目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平台”:http://wtzxzj.szpsq.org.cn:90/Login/Index,并参照《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可到深圳市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平台——办事指南专栏下载查阅)完成好网上填报工作。首次申报或网上申报责任人有变更的单位,请将名单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报至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除按照《网上申报项目流程说明》要求填报外,以下项目须提交详细的附件材料(网上填报时以上传附件方式提交),材料不全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各类项目申报说明


宣传和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研究申请报告中须包括:研究课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有关同类课题的研究现状综述、课题意义的界定、创新点所在、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目标、方法论、课题进展步骤、研究成果预期及课题成果呈现方式,课题组成员及主要分工。


涉及社会科学、哲学类的活动项目,须按照关于对社会科学、哲学相关的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活动相关管理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核和备案,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和备案文件。


精神文明建设类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交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意义、项目内容、项目进度、预定效果、验收方法等。


文艺表演活动必须提交节目单、详细活动方案,包括观众对象、承办机构情况、现场设计图,剧本/编曲/编舞/原创作者/导演等主创人员情况介绍,已经完成的项目需提供现场效果图片和相关宣传报道。


涉及营业性演出的项目,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营业性演出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 (原件查验)。


文学及理论著作出版项目必须包括:书稿出版费用明细、发行对象、对本地实践或理论发展的意义以及书稿著作目录、内容介绍等内容;附件中须提交已经撰写完毕的书稿清样、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或意向书等出版证明、著作权所有者的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 


文艺精品创作需说明创意目的、创作形式、创意构思、作者艺术简历、创作团队人数、创作过程和投入等情况。文学类创作另附故事梗概;音乐类作品另附乐谱和音像小样;美术类创作另附作品照片、名称、尺寸、材质和创作年代;戏剧、曲艺、舞蹈类作品需另附已经完成的剧本及相关的导演阐述、舞美、灯光、人物造型、服装设计图或草图、音乐小样及其乐谱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


文体赛事等各类文体活动必须报详细活动方案及经费明细。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规模及等级、观众对象、预期成效、活动流程、承办机构情况、现场效果图、安保方案、宣传计划以及与场地或项目其它合作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美术作品展览、交流活动需附作者简介、作品图片(名称、尺寸、材质、创作年代)、工作方案、展陈效果图、现场活动照片。


文物修缮活化利用需附设计方案、合同(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等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设计、监理、施工等机构的资质证明等)。


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按《坪山区民办博物馆扶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以差额资助为主,鼓励申报单位积极寻求企业、公益基金、社会力量赞助,以及通过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费来源。

本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开支:

(一)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支出;

(二)固定资产及信息化建设;

(三)应由部门财政预算安排经费的项目。


签约实施:

(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申报主体签署《项目责任书》,明确项目责任人和承诺成果的形态、数量和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坪山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责任书》批准的用途、数额内开支,并保管好支出的合法票据。

(三)项目实施时间超过一个季度的,该项目资金使用单位须按季度填写《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资助项目进展季度报告表》;项目完结时,填写《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并与结项资料一并提交至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除了这些基本信息之外

发布君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

要交代你们


特别说明


1.入选2020年度开展的“坪山文化菜单”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2.2020年度暂停申请以下类型的项目:


宣传文化体育界名人名家项目的引进与合作;


项目奖励:包括个人在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批准的常设性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项目及社科评奖活动中获奖的项目;在国家文化、体育部门认可的国际国内常设性正式比赛、展览、演出、评比中获奖的项目;为我区宣传文化事业和精神文明创建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最后

发布君在这里提醒大家

今年的申报时间是:

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31日

新用户请先注册再申报

已注册用户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陆申报

文化类项目咨询

李先生:0755-89217050,13828493616

谢女士:0755-84622707,15626159804


体育类项目咨询

黄先生:13699831116


宣传和人文科学类项目咨询

文先生:0755-89361017,13688814730


精神文明建设类项目咨询

汪先生:0755-28398959,19925176696


申报系统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人员电话:谢先生:15580870196。


编辑: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