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期没上课也不退费 ?教培类投诉占深圳预付式消费投诉六成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0-04-21 09:29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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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4月20日讯深圳市消委会2020年第一季度投诉数据中,预付式消费投诉是投诉热点问题。其中,教育培训行业在该类投诉中占比近六成。

2020年第一季度,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3129宗有关预付式消费的投诉,其中教育培训1872宗,和去年同期相比,占比由39.28%上升至59.83%,成为第一季度预付式消费投诉的主要来源。在其他预付式消费投诉中,美容美发576宗,占比18.41%;健身服务259宗,占比8.27%;家政服务109宗,占比3.48%;摄影服务97宗,占比3.10%;洗浴/洗染服务63宗,占比2.01%。

2020年第一季度深圳市预付式消费投诉情况。

由于疫情,教育培训机构无法正常开展线下课程,经营困难。消费者投诉也主要反映商家暂停营业退费纠纷、服务模式变更、使用期限受限以及商家跑路等4方面问题。在处理此类投诉时,很多商家不能接受直接退款的要求,双方分歧大,调解难度大。

典型案例

疫情期间未上课不退费也不补课

案例内容:今年3·15期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众多消费者对深圳某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群体性投诉,反映该校在疫情期间,上涨学费,提前收取下一学年学位定金,并以家长言论影响学校声誉为由取消学生下一学年的学位。

消费诉求:不得上调学费、恢复学生学位的选择权。

处理结果:处理中

案例评析:教育部4月10日发布的《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对此,深圳市消委会提醒:经营者要履行社会责任,共克时艰,应出台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积极承担企业相应的社会责任。

(原标题:预付式消费投诉问题突出教育培训类投诉占六成)

来源 |深圳市消委会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