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4+7”试点期满后加入省联盟 部分药品价格比试点前降低超90%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20-04-14 09:42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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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药品降价比例明细

原标题:深圳市“4+7”试点期满后加入省联盟,25种药品价格进一步下降

部分药品价格比试点前降低超90%

深圳晚报2020年4月14日讯今年3月,深圳市“4+7”试点期满后加入广东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采购联盟(简称省联盟)。加入省联盟后,深圳进一步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25个通用名药品中选价格进一步下降。深晚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部门,了解各类药品具体降价情况。

我市同步执行的省联盟中选的25个通用名药品包括7品类,多为需要长期服用的慢性病用药。其中,心血管系统药物10种,全身用抗感染药物3种,神经系统药物6种,抗肿瘤药物3种,呼吸系统药物1种,消化道药物1种,肌肉骨骼系统药物1种。这些药品的中选价格对比“4+7”试点平均降幅23%,最高降幅达74%。部分药品价格比试点前降低超过90%。

药价大幅下降,药品的质量会不会也随之有所下降?市医保局表示,市民无需为此忧虑。根据相关标准,入围药物在原则上以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简称一致性评价)为依据,包括所有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市医保局表示,原研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质量>非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质量。原研药指首家研发上市的药品,原研药已过了专利保护期的,其他企业可以进行仿制;仿制药是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分为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和非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是与原研药具有药学等效、生物等效(即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在临床上可以实现与原研药的相互替代。

值得注意的是,中选药品和非中选药品在医保报销上有差别。深圳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中选药品100%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由参保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分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非中选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使用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执行。

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市医疗保障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财政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市商务部门、市卫生健康部门、市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将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全力确保做好中选药品质量、供应、使用、回款等工作,稳妥、高效推进深圳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效助推深圳综合医改进程。

3种慢性病药物价格计算器 (按一年使用365片计算)

·治疗乙肝的药物恩替卡韦

0.5mg的片剂中选价格为0.18元/片

比“4+7”试点时降价71%,一年能再节约160.6元

比试点前降价98%,一年节约3285元

·降血脂药物瑞舒伐他汀钙片

10mg的片剂中选价格为0.23元/片

“4+7”试点时降价71%,一年能再节约200.75元

比试点前降价94%,一年节约1394.3元

·抗血栓药物硫酸氢氯吡格雷片

75mg的片剂中选价格为2.54元/片

“4+7”试点时降价20%,一年能再节约233.6元

比试点前降价67%,一年节约1850.55元

(记者许娇蛟)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