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表现就有“硬核”支持,只要有真本事,就来坪山!
来源:坪山发布
发布日期:2020-03-0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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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坪山讯 昨日,深圳商报专题报道了《坪山战“疫”表现够硬——深圳定了,这里就是生物产业的“核”》,《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中明确指出要构建“一核多中心”的错位发展格局。而这个“核”,就是要支持坪山区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主园区。

可不仅仅只是嘴上说说哦,深圳市和坪山区都有很明确的配套激励政策,真正诚意十足的“真金白银”支持。市、区政策配套,只要是真本事,生物医药产业来坪山发展肯定没错的。

硬招一

5000万重奖抗疫突出贡献企业

2月9日,坪山区正式发布“惠企十条”,其中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坪山区企业在检测试剂、抗病毒药物研发等方面取得国家部委认定的重大技术突破,产品获得广泛应用,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500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研奖励的项目,按照其获得资助的金额给予50%的配套奖励;对租用区政府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等)的企业,免除2个月租金;企业上半年每月租金可以延期三个月缴交。鼓励倡导辖区非国有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适度减免物业租金或协商延期缴交租金;疫情防控期间,对自有资金不足,利用银行贷款采购原材料的企业,对新增贷款金额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等形式收集企业的金融需求,对辖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金融机构,本年度银政合作予以优先考虑。

硬招二

鼓励企业生产防疫应急物资

坪山区还发布了《坪山区关于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给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鼓励区内企业生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支持区外企业在坪山投资落地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项目。

举例说明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专为应急物资生产新租厂房的,按实际发生租金的100%给予6个月租金资助,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资助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专为应急物资生产装修或改造洁净厂房的,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抓紧开展扩产扩能和技术改造,自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时起至本次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结束,按企业购买的应急物资生产线设备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省、市、区关于设备购置的补贴费用总和不超过企业设备购置总额。

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新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取得备案的医疗器械,在《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的基础上,给予一类医疗器械10万,二类医疗器械20万,三类医疗器械100万元的额外奖励。

硬招三

“悬赏制”

2月12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以“悬赏制”方式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治”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工作方案》,首次实施“悬赏制”鼓励科技攻关,采取“赛马式资助”“里程碑式资助”“事后资助”“揭榜奖励制”四种创新资助方式。

同时,设立提前完成任务奖励机制,为鼓励科研单位加快完成科研攻坚任务实施提前完成奖励机制。

项目在实施周期截止日或揭榜截止日前,达到悬赏标的要求的,每提前一天给予资助金额的1%予以奖励。检测技术项目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疫苗项目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治疗药物项目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800万元。

硬招四

1类药品研发最高可获1亿元资助

1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平台和服务体系构建、园区配套建设、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等几个方面豪掷“大礼包”,其中药品研发最高可获资助1亿元。

对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深圳市进行转化的新药,根据其研发进度分阶段予以资助。

01

对第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1类中药及天然药物,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40%予以资助:取得临床批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资助;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分别最高不超过1000、2000、30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亿元。

02

对第2类化学药、2—5类生物制品、2—6类中药及天然药物,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40%予以资助:取得临床批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分别最高不超过300、800、1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03

对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第3—4类化学药,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04

对在全国前三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实际投入一致性评价费用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其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硬招五

符合制度规范和获得权威认证最高可获资助3000万

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不含二类诊断试剂及设备零部件),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40%予以资助,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分别最高不超过300、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符合制度规范和获得权威认证:最高可获资助3000万。

对深圳市生物医药企业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20%予以资助,每个品种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对通过FDA、CE、WHO等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按审计后的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通过开展国际联合临床研究取得境外上市的药品,按实际投入费用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符合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临床医疗机构,按照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新增1个GCP专业学科,予以额外50万元奖励;每家单位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首次获得亚太地区伦理审查委员会(FERCAP/SIDCER)等国际知名认证的机构,按项目单位实际费用支出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硬招六

项目实施里程碑式管理可获资助3亿元

针对基础研究环节薄弱等痛点问题,依托深圳市高校、科研机构集聚全球顶尖科学团队在合成生物学、脑科学、生物医学大数据等领域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支持有望解决重大临床需求与市场需求的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开展核心技术突破,对其前期研究予以全额资助,项目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聚焦突破高端医疗影像、新型体外诊断产品、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基因药物、细胞产品、多肽药物及酶工程等关键零部件研制和关键“卡脖子”技术攻关,提升产业竞争力,按项目总投资的40%分阶段给予资助,项目实施里程碑式管理,最高不超过3亿元。

加快培育引进行业龙头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生物医药产业应用基础平台,按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支持各机构组建创新医疗器械、新药发现、药理毒理研究、工艺开发等产业服务平台,按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加快建设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与标准研究平台、生物医药安全评价中心、药物及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服务平台,加快培育引进基础研发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及全链条专业服务平台等生物医药重大产业公共平台,按实际项目总投资的40%分年度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硬招七

社会资本建设特色园区最高可获资助5000万

《意见》中提出,加快推进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等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片区建设。鼓励各区扩大创新产业用地和用房供给,支持社会资本建设特色园区,积极引进创新型企业、专业服务型企业和“瞪羚企业”,园区建设按总投资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支持园区将危险废弃物、固体废物集中处理纳入配套工程,对处理园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危险废弃物的专业机构,给予每吨处置费用10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

支持园区或园区内企业建设药物筛选、成药性评价、GLP实验室、实验动物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平台、GMP共性工厂、新药报批等公共服务平台,按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园区内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究或小试、中试生产,按照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投资额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的新建生物医药产业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的10%予以水电补贴、研发费用资助、贷款贴息等综合配套支持。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