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深圳人社优先发展20条"出台 加快推进粤港澳社保规则衔接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20-01-16 11:48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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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广州2020年1月15日电1月15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经过四个多月的反复研究、深度沟通、上下协调,广东省人社厅形成《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进深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20条》),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于近日印发实施。

《若干政策措施20条》从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5个领域提出20条政策措施,涉及79项政策点,其中争取到国家事权下放21项,全力支持深圳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最好最优,准确把握民生幸福标杆定位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拓展宜业乐业的就业创业空间,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建设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助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在就业创业方面,《若干政策措施20条》提出,支持深圳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促进产业经济与人力资源的互动发展,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扩宽港澳居民就业创业空间,支持建设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加快深港澳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动建设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深入推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工程,着力打造深圳特色国际化品牌。

在人事人才方面,《若干政策措施20条》提出,推动深圳国际人才管理综合改革,探索建立紧缺人才清单制度,拓宽国际人才招揽渠道;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加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力度,支持深圳根据产业发展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推进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认可先行先试;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推动深圳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向深圳下放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权限,建立健全适应“双元”育人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探索构建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事管理体制机制;等等。

在社会保障方面,《若干政策措施20条》提出,支持深圳推动社会保障普惠共享先行示范,加快发展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支持深圳实行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浮动办法,探索完善“早期介入”和“先康复后评残”的工伤康复机制,探索工伤康复费用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适应非员工制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模式;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创业功能,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加快推进粤港澳三地社会保险规则衔接,等等。

在劳动关系方面,《若干政策措施20条》提出,支持深圳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动在根治欠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建立深港澳三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及争议处理协作机制,加强区域间执法信息共享和办案交流,打造与港澳国际接轨的劳动争议速调快裁服务模式;探索构建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的权益保障体系,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

在公共服务方面,《若干政策措施20条》提出,支持深圳就业社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率先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打造国际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放宽外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下放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审批权,设立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人才驿站”,等等。

据了解,省人社厅将进一步指导深圳市人社局细化实化各项政策措施,全方位支持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优先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民生幸福标杆。(记者刘良龙通讯员粤仁宣)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