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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来源:深圳侨报 发布日期:2019-12-20 09:10 坪山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吕晓春)近日,坪山区政府发布辖区森林防火禁火令,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禁火,所有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人员均需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坪山区现有林地6405.1公顷,位列全市第四,森林覆盖率达45.49%,当前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禁火期间,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人员,需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东部大队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禁火令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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