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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点子:《在我区建立商家信用“黄红牌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05 15:54 坪山新闻网

“治乱象,需用重典”。针对我区市场长期存在的商家售卖假货现象,笔者建议:效仿足球赛中的“黄红牌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如发现并查实有售假行为的商家,一次警告,再次罚下。

具体操作方法设计如下:在一个周期内(比如两年为一个周期),如有消费者举报某商家存在售假行为,经执法人员查证属实者,在依法实施处罚之外,给予亮黄牌警告,责令其反省并整改。如果在同一时期内再次有售假行为,则由执法部门对其出示红牌,取消其营业资质,吊销其营业执照,直接清出市场。此外,累计吃到三张黄牌的商家,同样应将黄牌换做红牌。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加大宣传力度,由媒体定期向公众通报“黄牌榜”和“红牌榜”,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让消费者“用脚投票”。连续两个周期无售假行为者,授予其“诚信商家”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奖励,在行业内通报表扬并在媒体上予以宣传,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出一种“诚信经营无比光荣,售卖假货吃牌出局”的商业氛围,令假货失去市场,失去生存空间,从而对制假售假利益链釜底抽薪,杜绝假货横行、市场逆淘汰的乱象出现。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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