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房租 万余元误转陌生人 事后对方失联 钱想要回成难题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日期:2019-11-11 10:0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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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2019年11月11日讯11月6日,“壹粉924675”向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反映,10月16日,家人本想通过微信转账把房租转给房东,没想到却误将11500元房租转给了一名陌生人,向对方索要至今未果。

对方通过“附近的人”

添加的好友

壹粉孙女士和丈夫沈先生在天桥区大桥街道租了一套房子,年租金21500元。此前,孙先生已通过银行卡打款的方式支付了一万元房租,还欠房东11500元。今年10月1日,房东联系沈先生催缴房租,他希望加房东的微信把剩余房租转账给他。

“他说跟房东要微信了,房东有他手机号,10月2日就有一个人加他,他以为是房东就同意了。”孙女士说,10月16日,丈夫通过微信把11500元转账给了“房东”,并电话告知房东剩余房租已经打过去了,房东的女儿回复说“行,没事,不用管了”。

本以为这样没事了,没想到仅一天后房东又联系沈先生催缴房租。“他说我不是转给你了吗,房东说没转给他。”孙女士说,随后他们找到转了房租的那个人,通过查看微信,发现那个人是通过“附近的人”功能加了她丈夫好友,并不是通过手机号,这时候他们才意识到房租错转给了他人。

沈先生立即尝试与对方联系,但不管是发消息还是视频通话对方均不回复。无奈之下,沈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派出所民警拿着警官证让那个人把钱退回来,不退回来会承担法律责任,他还是没退回来。”孙女士称。

孙女士说,她和丈夫平时靠打零工为生,这11500元的房租相当于她4个月的收入,如果要不回来着实让她无法接受。“为了这个钱,我晚上也睡不着觉,白天看着是干活儿去,我也干不下去。”

律师建议

可起诉对方不当得利

根据沈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图,记者看到,10月16日晚,沈先生在转账前询问对方是否房东,对方只回复了“你是”两个字,随后沈先生便称要给对方转账,并发送了11500元的转账红包。19点44分,陌生人领取红包,沈先生回复了一句“一年的房租清了”。

不过,在意识到转错钱后,沈先生就开始尝试联系陌生人,但多次通话均被拒接。“你好我转账转错了”“你再不转我报警了”“把钱给我行吧谢谢你了”……沈先生哀求对方把钱还给他,但对方一直未回应。

记者注意到,那名收了沈先生万余元房租的陌生人微信名为“人生若只如初见”,显示是一名女性。记者按照其微信号尝试添加对方,却显示“用户不存在”。沈先生说,此人并未拉黑或删除他,但就是不回复,搜不到其微信号可能是因其设置了隐私。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不当得利事件,沈先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对方也应当返还。但现在问题是沈先生只有对方的微信号,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而民事诉讼要有明确的起诉对象,因此沈先生要先弄清楚对方的身份信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戚云雷)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