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欠下业主496万违约金不给!法院出手了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日期:2019-09-10 09:42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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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2019年9月9日讯武汉一小区95名业主遭遇逾期交房面对几百万的违约金开发商迟迟不肯支付,怎么办?这一次法院动真格了!

逾期交房不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被小区95名业主告到法院

据执行此案的法官介绍,位于青山的武汉某房地产公司一楼盘逾期交房,依照合同约定,应向晏某等95名业主支付违约金,但该房地产公司迟迟未支付。

2018年,宴某等业主纷纷拿起法律武器,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青山法院,在青山法院主持下双方多次协商并达成了调解。经法院调解,该房地产公司应向业主支付约496万违约金。

房地产公司迟迟不兑现承诺

但是,这家房地产公司却未按期履行相关义务,业主晏某等人于2019年5月开始,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达到68起。

青山法院执行法官多方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债务,报告财产,并告知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后果。

经查询,被执行人武汉某房地产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仅10余万元,其监管账户已被其他法院冻结,名下房产因工程未竣工也无法处置,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果断出手!

法院从其账户中划走496万元

青山法院执行法官果断限制被执行人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高消费行为,进行信用惩戒,同时法院还多次告知,如不支付违约金,将坚决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惩戒措施。

法院找到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进一步向其分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经济账、事业账和生活账,充分传导压力,促使实际控制人转变思想和态度,积极配合执行,并主动提供了其他监管账户。同时,执行法官通过分析被执行人的行业特点,多次上门,积极寻求被执行人监管部门的支持。

最终,用了3个月时间,青山法院成功从其他监管账户上扣划496万余元,并将该笔款项发还给95名申请人。

据了解,通过此系列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意识到逾期交房的后果,目前正积极进行验收,准备交房。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限制单位主要领导高消费?

据青山法院执行法官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高消费的行为。(记者万勤通讯员杨昊雨苏贵)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