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丈夫透支109万,妻子被判定成“老赖”,这钱她该还吗?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日期:2019-08-20 09:53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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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融媒体2019年8月19日讯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和自己分居已久的丈夫透支109万后不还钱了,还在信用卡申请书上冒充自己签字。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刘女士居然成了“老赖”,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这种情况下,丈夫透支未还的钱,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刘女士家住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和丈夫分居很长时间了,迟迟没有离婚。谁知就在今年,刘女士竟然收到来自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令刘女士和其丈夫共同向银行偿还109万余元。

收到判决书的刘女士一下傻了眼。这到底怎么回事?原来,在双方分居、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女士的丈夫竟然以夫妻共同名字向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之后其丈夫透支信用卡98万余元,迟迟没有还钱,产生利息及滞纳金11万余元,合计109万余元,逾期未还。

随后,相关银行将刘女士丈夫和刘女士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以《信用卡申请书》上有刘女士的签名为由,缺席判令刘女士与其丈夫共同向银行偿还10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银行申请执行,刘女士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

“我很早就和丈夫分居了,根本不知道他办了信用卡,也不知道他钱花了干嘛,关键是我根本没有在信用卡办理申请书上签字。”刘女士觉得判她偿还信用卡债务,很是冤枉。她找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的社区律师,希望律师能帮她解决这个问题。

湖北文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辽宁接受委托后,首先经过鉴定,确认《信用卡申请书》上的签名笔迹不是刘女士的之后,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进行提审,提审后认定原判决事实未查清,将该案发回重审。

长江日报记者8月19日获悉,一审法院重审后认定:该信用卡的欠款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判刘女士丈夫自己负责偿还109万余元,驳回了银行对刘女士的起诉。(记者夏晶通讯员徐晓雪陈苏琴)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