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专业技术岗职员。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17:30。面试采用专业考核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公告二】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名博士。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17:00(星期五)。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个环节。
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2019年8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坪山区委宣传部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1名专业技术岗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专业技术岗职员1名。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要求。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相关专业分类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于2019年8月15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报考年龄
报考者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8月15日后出生)。
3、报考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年限计算截止2019年8月15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8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ianyi@szpsq.gov.cn,提交相关材料后,招聘单位将根据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相应现场报名。
3、网络报名时所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验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验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验原件);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扫描件,详见附件4);
(5)证明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验原件);
(6)其他获奖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验原件);
(7)《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职报名表》(详见附件2);
(8)报名信息简表(详见附件3)。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打包压缩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大小控制在10M以内,题目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
(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材料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并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初审不合格。
初审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
2、确定面试人选
在初审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psq.gov.cn)公布。
3、现场核验原件
初审合格人员在面试当天同时进行资格核验。审核办法: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组成考生资格审查组,核验考生网络报名提交的各项材料与原件是否相符。核验合格后,统一抽签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采用专业考核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评分,成绩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确定考察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进行管理。
(二)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招聘查询网址: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坪山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七)招聘咨询电话:0755-28318321,13530383011。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职员岗位表.doc
附件2: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
2019年8月15日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博士公告
因工作需要,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博士4名,按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博士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2019年8月31日以前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选聘条件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
2.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15日后出生)。
3.拟聘人员须于2019年10月31日前到岗。
4.身体健康。
5.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8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选聘程序
本次博士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测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选聘报名
1.选聘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17:00(星期五)。
2.选聘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用人单位邮箱。邮箱地址:xulinlei@szpsq.gov.cn,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博士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
(2)《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博士人才报名信息简表》(见附件4);
(3)个人有效身份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需签署承诺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相关引进国(境)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认证》);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5);
(6)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相关研究成果等(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判断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适岗能力测试人选;若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适岗能力测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
入围适岗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szpsq.gov.cn/)公布。
(三)适岗能力测试
本次选聘由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由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统一通知参加适岗能力测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形式: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占40%)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和岗位匹配情况。
(2)面试(占60%)
面试由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统一组织。
3.入围体检人选确定
测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测试结束后,对各岗位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测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测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适岗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未获选聘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进行管理。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按约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学位,并于2019年10月31前到岗履职,办理聘用手续;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到岗履职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
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1.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从适岗能力测试入围且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2.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55-8462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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