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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车注册转入有2个月过渡期 但需先到车管部门进行备案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9-07-04 10:01 坪山新闻网

深圳特区报2019年7月4日讯7月1日起,我市轻型汽油车开始实施国六标准。记者昨日获悉,新政实施设有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符合条件的国五轻型汽油车仍可办理注册、转入等业务,但是需要先到车管部门进行备案。

据介绍,2019年7月1日起在我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也就是轻型汽油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2019年7月1日前已购买的符合国五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2019年7月1日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与此同时,2019年7月1日前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五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实施设有2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也就是2019年9月1日之前办理业务的国五轻型汽油车辆,在我市办理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业务前,需前往深圳市车管所综合服务大楼、各车管分所提交资料申请备案,由车管所专人审核后,方可正常办理业务。备案申请不需要预约,可直接到现场办理。

其中,注册登记备案申请资料为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普通转入备案申请资料为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登记证书签注页复印件;电子化转入备案申请资料为身份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2123申请时间截图。

为了给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车主如已预约7月1日至7月15日办理相关业务,在车管所备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预约数据到7月31日均有效,7月31日前均可办理业务,不用再次预约。(首席记者解树森)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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