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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小学将逐步实行科普教育学分制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9-06-27 09:46 坪山新闻网

晶报2019年06月27日讯今后,深圳将在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实行科普教育学分制,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科普条例》)。

《科普条例》第二十六条对“科普学分制”做出明确规定:教育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关于加强科学教育和针对青少年科普活动的各项要求,并将相关工作列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工作考核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实行科普教育学分制,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

此外,《科普条例》还对科普人才库和科学传播首席科学家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建立科普人才库,将自愿在本市从事科普工作的人才纳入人才库,为科普活动提供基础人才资源保障。建立科学传播首席科学家制度,由市人民政府聘请自愿从事科普工作的国内外著名专家担任本市科学传播相关领域首席科学家。同时,为了强化科学传播首席科学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该条规定科学传播首席科学家由市人民政府聘任。(记者吴欣)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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