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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蓝的”拒载被交通局罚了1000元 司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06-12 09:37 坪山新闻网

深圳出租车市场97.3%份额为蓝色的纯电动出租车

深圳新闻网6月11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司新宣孙桢晶)出租车司机拒载,如果你是乘客一定很火大。但如果拒载的是一辆电动出租车,而且拒载原因是电量不够了,你的看法是否又会不同?日前,王司机和姜司机就因为拒载被处罚了。

王司机:“电量只有31%,去了东莞樟木头就回不来了!我开了十几年的出租车,没有拒载过一次,这个拒载罚单我不能接受……” 

姜司机:“我这跑车的,还拖家带口,谁不想多跑多挣点钱?可是,我这车电不够,根本回不来啊……”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交通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两名司机均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两位司机满腹委屈,认为自己主观上并不想拒载,只是因为所驾驶的电动出租车的剩余电量不足,不得已才让乘客选乘其他车辆。两名司机到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深圳市交通局对他们的行政处罚。

深圳纯电动出租车占有率达97.3%新问题:拒载现象增加

深圳是全球纯电动出租车规模最大、应用最广的城市。2019年1月3日,深圳市交委宣布,燃油出租车全部退出营运,深圳出租车基本实现纯电动化。截止2019年5月31日,深圳市的纯电动出租汽车数量已达到21115辆,占有率达97.30 %,因其车身为蓝色,纯电动出租车俗称“蓝的”。

今年以来,在机场出租车平台等大型交通枢纽地带,“蓝的”司机拒载现象有所增长,司机给出的理由是所开出租车剩余电量不足,难以去往深圳以外的地区,或者是即使去到了目的地,电量不足以返回深圳,这给外地乘客带来了不大不小的烦恼。

出租车运营秩序应当得到维护,为此,深圳市运政管理机关开出拒载罚单,希望借此加强出租车的行业管理,而部分被处罚的司机们却也能提出自认为比较充分的拒载理由,并且诉诸行政复议的手段,要求复议机关纠错,正如下面两个案件的当事人王司机和姜司机。

深圳机场到东莞樟木头以及珠海横琴海关的手机导航图截图

王司机:车辆电量只有31%,去了东莞樟木头就回不来了

“我开了十几年的出租车,没有拒载过一次,这个拒载罚单我不能接受!”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在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立案窗口,30来岁的司机王司机气呼呼地说到,“希望领导给予理解,取消这一千块的拒载罚款”。

接待人员忙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据王司机讲,今年大年初三傍晚,他在深圳机场外的出租车平台排队候客,有一位年轻妈妈一手推着行李车一手拉着孩子走了过来,王司机连忙下车帮客人放行李。

就在此时,这位妈妈乘客开口说到,“我们要去的地方有点远哦,要去东莞樟木头。”王司机一听心里一紧,忙答道,“你的地方单程70多公里,我的车电量还有31%,虽然显示可以跑110公里,可这车龄已有两年了,也许只有20%多点的电,实际开80公里左右,而且剩余60公里的时候,就报警要充电,怕是没办法安全开到哦。” 

乘客抱怨地嘀咕:“这也是问题啊,车子公里数不够,为啥往机场的士平台走啊?”随即只好拽着孩子,带着大包小包,转身走向下一辆车……

姜司机:深夜奔赴珠海横琴口岸,不仅疲劳驾驶,电量还不够

2019年4月的一个凌晨,万家灯火早已熄灭,大街小巷偶尔有车辆疾驶而过,深圳机场出站口却是一片繁忙景象。刚下飞机的旅客们步履匆匆,满怀期待地走出,由接机的亲朋好友欣喜地迎上。没有亲友接机的旅客则目不斜视地径自走向机场出租车平台。

就在这时,一名中年男子和出租车司机大声争执起来,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你啥意思啊,凭啥不拉我?打表该多少钱就多少钱,我照付!”发火的张先生是位生意人,急着要去珠海横琴口岸,而此时已是凌晨一点多,没有公共交通工具,只能选择排队打车。原以为司机接了这个长途单会高兴,没想到刚好轮到的姜司机却坚决不肯送他去。

原来,姜司机所驾驶的出租车电量有50%至60%,续航里程是240公里,张先生要去的地方珠海横琴口岸单程157公里,里程充足;但是姜司机回到深圳则总共要跑300多公里,开回来里程就不够了。

姜司机无可奈何地对张先生说:“我这跑车的,还拖家带口,谁不想多跑多挣点钱?可是,这一单我真没法跑,这么晚了疲劳驾驶不说,我这车电不够,根本回不来啊,你还是坐其他的车子吧!”

这两幕情景均被现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发现,并被认定为出租车驾驶员拒绝载客。在执法人员出示合法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询问司机、乘客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后,为了维护深圳市出租车运营秩序,对两名司机均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深圳市交通局的执法人员认定王、姜两名司机拒绝载客并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的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拒绝载客:

(一)酗酒或者患精神病的乘客要求租车且无正常人陪伴的;

(二)乘客要求进入非机动车行驶的路段的;

(三)乘客要求超载行驶的;

(四)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五)乘客不愿按规定的计费标准付租费的;

(六)乘客在禁止上客的路段要求租车的;

(七)乘客要求将黄色出租车驶往特区外的。”

以及第五十六条规定,“出租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运政管理机关予以处罚:(一)拒绝载客的,处罚款一千元,记录违章一次”。

王、姜两位司机都认为自己主观上并不想拒载,只是因为所驾驶的电动出租车的剩余电量不足,不得已才让乘客选乘其他车辆。不服处罚的这两名出租车驾驶员,不约而同地想到去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深圳市交通局对他们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2019年1月1日至5月31日,深圳市出租车因拒载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案件有234宗,其中司机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达13宗,对比去年同期案件数量分别增长了283.6%和333.33%。(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拒载处罚61宗,复议3宗)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该如何处理?记者将继续关注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后续结果。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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