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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老金”使用审批权明起下放各区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9-05-31 09:48 坪山新闻网

办事流程全面简化,办理时限减至5天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6月1日起,全市物业维修金使用流程将全面简化优化,维修金使用由市、区双重审批改为区一次审批,申请材料大幅减少,办理时限从14天大幅减至5天。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是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保障资金,事关住宅房屋设施设备能否保值增值。

根据深圳市“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审核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市住建局于2018年选取罗湖、盐田两区开展维修金使用流程优化试点。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4月12日制定出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试行维修资金使用流程优化相关工作。

按照维修资金新的使用流程,全市各小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业务办理将发生如下重大变化:

办事只进一个门。之前要分别前往区、市两级维修金管理机构两次提出申请,改为只需前往区维修金管理机构一次即可完成资金申请与拨付,小区办事跑动次数减少。

办事时限压缩六成。单笔业务办理时限由市、区两级各7个工作日共14个工作日,减少到区一级受理后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时间压缩了9个工作日,减少六成多。

办事材料全面精简。优化流程后,企业无需再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区管理机构备案证明等材料,部分材料也由收原件改为收复印件,进一步精简提交的办事材料。

相关信息网上公开。通过技术手段,各小区已提交的维修资金申请信息和材料将实现网上公开,业主可以通过“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公众号查询核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强化社会监督。

现场监督彻底整合。对于申请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须由市、区两级维修金管理机构联合造价审核专业机构共同查看现场。流程优化后,现场查看由原来的两级机构两次查看调整为一次性完成。

政府职能相应转变。通过优化流程市管理机构职权由事前审核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各区职权。(记者窦延文)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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