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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开宣判三宗涉黑涉恶案件 27人伏法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05-16 09:36 坪山新闻网

图为发布会现场

深圳新闻网2019年5月15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陈倩)5月15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2宗涉黑涉恶案件:对3名涉黑犯罪分子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不等,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19万元。对26名恶势力犯罪分子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等3个罪名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105万元;主犯张英化因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日,宝安区法院也公开宣判1宗涉黑案件,对被告人李正峰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宣判结束后,深圳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由深圳中院扫黑除恶办主任、刑一庭庭长涂俊峰发布深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自2018年1月23日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8件(涉黑9件,涉恶79件),共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360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1423.15万元。截至目前,在中院监督指导下,各区法院审结了王小西等80人涉黑案、曾锦辉等人“风云会”校园恶势力团伙案等涉黑涉恶案件和3件“套路贷”案件,1件“保护伞”案件。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法院举办了两级法院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庭审、宣判活动和“套路贷”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共计对25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庭审直播、公开宣判

深圳中院成立了由万国营同志任组长的深圳中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小组,并制定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建立扫黑除恶信息、数据统计及报送机制、线索登记及移交机制、重大案件专报机制、涉黑涉恶案件指导、沟通机制、学习培训机制和奖惩机制等七项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扫黑除恶案件信息、数据报送、线索登记、新闻宣传、总结汇报等十项工作台账。

涂俊峰介绍说,在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深圳法院主要抓两项重要内容:一是对被告人适用罪名、决定刑期;二是对财产刑和刑事涉案财物的处置。

他强调,深圳各级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精神,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严厉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对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犯罪分子穷尽刑法手段,从重判处,力争斩草除根,毫不留情。同时决不人为拔高认定黑恶犯罪,更要坚决杜绝冤假错案,务必对所有犯罪分子罚当其罪,量刑公平。

另一方面,与普通犯罪不同的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应当追缴没收该组织非法聚敛的全部违法所得。不仅“吃的全部吐出来”,还要从严判处没收财产以及罚金刑,彻底摧毁其死灰复燃的经济基础和土壤。而对于其他公民和企业的合法财产必须特别强调要加强保护。不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坚决杜绝无辜的企业和公民被错误牵连,他人合法的财产被不当追缴和没收。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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