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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03-01 09:17 坪山新闻网

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杨涛)2月28日下午,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局长等6位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口头述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区监委副主任、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及13名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报告,并对其部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据悉,此次接受履职满意度测评的部门中,排名靠后的三个部门由常委会组织工作评议,督促其改进工作,实现人大监督的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有机结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委托街道人大工委办理有关事项的决定>的议案》,依法授权委托街道人大工委办理七个方面事项。

会议决定免去张宗武的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审议通过了其他人事议题。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上,针对区人大常委会近期工作重点,孙新华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各工委,各街道人大工委以及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的2019年36项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分工协作、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深化履职监督和述职评议改革,推动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有机结合,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密切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增进对政府部门工作的了解,确保作出合理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二是要积极参与民生项目监督,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按照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全程介入式监督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票决确定的20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带头开展监督活动;同时,要指导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监督,并依托驻点的社区联络站,积极介入“民生微实事”项目的征集、筛选和评议等环节,集中力量推动政府部门办好民生实事。三是要加强指导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街道人大工委的领导,更多地指导、支持街道人大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参与街道人大工委组织的代表活动,合力推动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各工委要加强与街道人大工委的业务联系,帮助街道人大工委规范开展制度建设、依法组织代表活动,发挥好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能作用。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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