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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家网贷平台被深圳警方立案侦查 追赃挽回损失23亿余元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9-01-11 09:09 坪山新闻网

追赃挽回损失23亿余元,对19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深圳特区报2019年01月11日讯借P2P网贷平台(下称“网贷平台”)频现无法兑付之机,部分借款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意图待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对此,深圳警方严厉打击,已处理15人,涉及11个网贷平台。截至目前,深圳警方已对62家网贷平台立案侦查,对19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投资群众追回23亿余元经济损失。

深圳62家网贷平台被立案侦查

1月10日,深圳警方召开打击P2P网贷平台借款方恶意逃废债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去年5月以来,我市多家网贷平台出现无法兑付问题,造成投资群众经济受损。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深圳警方成立涉众型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力开展刑事打击和追赃挽损等相关工作。

在案件侦办工作中,深圳警方开通全天候报警绿色通道,并研发微信报警小程序,方便群众对网贷平台的投诉、举报和控告。截至目前,超过1.8万名投资人登记了相关信息,超过60家P2P平台可供查询及报警登记。

据统计,目前,深圳警方共对62家网贷平台立案侦查,对19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金额达400多亿元,受害投资者达10万余人;开展“猎狐”追逃,从境外抓获9名涉网贷平台犯罪嫌疑人。

此外,深圳警方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截至2019年1月9日,全市公安机关完成相关案件追赃挽损折合人民币23亿余元。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将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老赖”恶意逃废债800万被抓

记者还了解到,在涉案网贷平台风险爆发后,部分网贷平台借款方借机不履行还款协议,出现恶意逃废债新情况。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杨弘告诉记者,所谓恶意逃废债,是指在网贷平台出现无法兑付问题这一背景下,部分借款方明知平台涉嫌犯罪仍通过其借款,在借款到期后,有履行还款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杨弘表示,此类行为不仅严重阻碍了追赃挽损工作进度,并加剧其他网贷平台风险爆发。此类情节严重、经催收后仍不履行还款协议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

南山公安分局通报了一起典型恶意逃废债案例。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其借款的网贷平台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下,从2017年9月开始,以本人实际控制或者参股的成都某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名义,陆续在平台继续发布借款标的,以“借新还旧”的方式继续非法吸收投资人投资款。截至案发前,王某直接非法吸收投资人投资款人民800万元。案发后,王某怠于履行还款义务,造成投资人投资款无法追回。

2018年11月,南山公安分局派员奔赴外地将王某押解回深,检察机关已对该名“老赖”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据悉,深圳警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截至目前共处理15名涉嫌恶意逃废债的嫌疑人,涉及11个网贷平台,追回欠款4亿余元。

失信“老赖”有可能终身禁止从事金融行业

为何恶意逃废债行为频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二大队大队长李超晔分析,网贷行业征信体系缺失是重要原因之一。对此,深圳警方已将网贷平台借款人逾期欠款信息全部接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不仅要承担逾期罚息,同时还会受到信用制裁。情节严重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深圳已将431家网贷平台纳入整治范围,且按上级要求上报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及失信高管名单。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市已陆续向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三批恶意逃废债重点人员名单,涉及金额7.9亿元,且将报送的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下一步,该办将继续加强逃废债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深圳市公用信息管理平台,会同发改委、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失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对纳入失信名单的人员采取不允许设立商事主体,严禁金融从业等限制。(记者张燕)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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