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一租就要租20年 律师: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日期:2018-11-13 09:29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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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名城世家小区内的一则公告让业主炸开了锅,开发商宣布改变车位租赁方式,尚未售出的车位必须以20年为期租赁,同时租金必须一次性给付,20年期间不得转租。业主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车位租赁模式一变再变,原来是一年一租变成半年、三个月一租,近几个月则全部每月一租。这时候再突然将租赁时间变成20年,以此来让更多业主购买车位。同时20年这么长的时间跨度下,如果车位产权发生变更,租赁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停车不买车位就要一次性租20年

11月1日,位于小行的南京名城世家二期小区内贴出告示,开发商南京金浦小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宣布调整小区产权车位的租赁形式。地下车位中未售出的车位将以20年为期限出租,一次性收取租金。

按照240元每月含管理费的价格,业主租一个车位要一次性交57600元费用。告示中表示业主不得转租,而如果租赁期间车位出售,租赁业主必须配合调换车位。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于2013年交付,有部分车位是开发商以优惠形式送给业主,而其余车位销售情况一直不好,很多业主选择租赁车位。“去年开发商就开始想改变政策,缩短车位租赁的周期,从数年一租变成一年一租、半年一租,而今年下半年则直接缩短至月租,直至新租赁形式宣布。”记者了解到,告示贴出来以后,业主意见很大,甚至有业主还用车堵住小区出入口抗议。

“我们业主认为这是开发商变相让业主购买车位”,刘先生告诉记者:“很多人也不是不愿意租,虽然单月的租金不贵,但是长租在两三年相对合理,而20年的期限太长,其间还不得转租,如果其间卖房,或者开发商将车位出售、抵押,已经支付的租金怎么办,租赁业主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开发商:业主意愿不同,有的业主想长租

昨日,记者拨打电话联系到了南京金浦小行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小区有产权车位800多个,加上地面车位180多个,总数在1000左右,小区二期业主为1206户。对方表示,小区车位长远来看肯定供不应求,有的业主反映短租的形式很麻烦,所以将租赁期延长。“我们销售的车位都是开发商有产权的,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目前车位已经销售300多个,最近又卖了一些,暂未售出的车位才采取租赁形式。关于车位租赁时长,业主反响不一,像有的小区租赁车位不够会选择摇号,所以有的业主可能会想长期租赁更稳定一点。”对方表示,地面上的车位仍旧是租赁的形式,也不存在不让停的问题,有业主进小区临时停车物业也是允许的。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南京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正常的小区产权车位核准的租金是350元一个月,只要在这个范围内,物价局并不能约束租赁的时间长短。

律师观点:消费者有公平交易权利

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刘爱东律师告诉记者,合同法规定的最长租赁期限为20年,也确实可以约定不得转租,但是在这件事中不能认为是简单的合同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停车是业主生活居住的正常需求,若没有车位,租赁又必须按照开发商的形式进行,显然有违公平自愿。而且按照20年的期限来交费,如果细算提前交付租金的资金收益,实际租金标准是要高于240元每月的。”

消法第二十四条中,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刘律师也表示,根据消法公平交易的原则性规定,业主如果认为租期规定过长,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或工商部门反映。

记者了解到,由于种种原因小区虽然交付已近六年,但目前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在小区业主成立了“车位维权群”,希望借此契机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委会和开发商就车位出租问题进行谈判。(记者刘浏)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