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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砍百年古树只为修路让道

当事人被碧岭街道执法队处以30万元罚款
来源:深圳侨报 发布日期:2018-10-10 09:00 坪山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 (记者 任翠翠)记者昨日从碧岭街道获悉,擅自砍伐古树的包工头陈某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缴纳了30万元罚款。至此,已有122年树龄的古树离奇失踪一案顺利结案。

今年6月28日,根据林业管理部门交办线索,碧岭街道执法队对汤坑社区汤坑二路16号附近疑似丢失的一株在册古树进行调查。经初步调查,确认该古树被人砍伐。擅自砍伐古树的是包工头陈某,在2017年修路时因树挡道所为。随后的两个多月里,碧岭街道执法队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最终根据(《深圳市坪山新区古树名木调查报告》2012年),确认了古树存在和被砍伐的事实: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的古树有全市统一编号(440307838),树龄为122年。

依据调查事实,碧岭街道执法队两次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就当事人擅自砍伐古树的证据收集梳理和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展开讨论,形成结论性意见,决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对陈某擅自砍伐古树的行为处以罚款30万元整。

9月18日,碧岭街道执法队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近日,陈某缴纳了30万元罚款。据悉,该案成为碧岭街道分设以来,街道执法队处罚数额最大的案件。

碧岭街道执法队提醒市民,要爱护城市园林绿化,尤其是古树名木。如果要对绿化带树木进行砍伐、修剪、迁移,必须报请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的将受到处罚。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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