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坪山讯 8月27日,坪山区为期1个月、针对街道重点安全领域的专项督导检查正式启动。由区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带队组成6个督察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台账、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各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屋、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督导、整治电动自行车、小散工程、三小场所、出租屋管理、老旧屋村、河道边坡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截至8月31日,已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13次。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行动从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切入。8月29日20时至23时30分,督察组第七次行动深入到石井、坑梓、龙田三个街道的老旧小区、居民区市场商铺、沿街店面等人员密集、电动车集中度高的区域,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督导工作。在某出租屋内,发现3辆电动车自行车和1辆电动三轮车,租户经常在室内拉线给电动车充电,且没有配备家用消防设备。
区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各街道、社区、居民小组在安全宣传力度和覆盖面上不足,仍有较多住宅楼、出租屋未张贴相关安全宣传资料,执法惩治措施也有待加强。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督促相关街道落实整改。
据悉,为找准问题、摸清底数、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督察工作,8月30日-31日,区安委办组织开展了辖区“电动车充电安全防范意识”专题调查。调查采用入户随机发放调查问卷和当面访问相结合的方式,走访了龙田、坑梓、坪山、碧岭4个街道8个社区和35家沿街商铺,被调查人数共计628人。
调查结果显示,辖区市民电动车充电安全意识亟待提高,近4成的市民没有掌握充电时间、充电环境要求等常识;73.77%的小区没有配备智能化便民充电站,无法满足市民充电需求,导致许多老旧小区存在私拉电线充电、室内充电等较多违规现象。区安委办已编制完成调查报告,并就下一步联动市场监管、消防、街道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做好电动车安全监管提出相关建议。
区安委办提醒广大市民,要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行为。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按照产品说明书在规定时间内充电,不要在夜间充电等。文:吕晓春刘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