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郑则彬 通讯员 黄安琪)8月28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坪山区2018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服务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坪山区社康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分别提出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深圳市坪山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0)的决议(草案)》和《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增马峦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等5个政府投资项目的议案》。
会上,孙新华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要珍惜各种学习机会,认真钻研,丰富知识储备,拓展人大工作视野;要加强各方面业务学习,有针对性地“补课”,确保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能提出较强专业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审议意见,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水平。二是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要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会前视察调研上,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前广泛深入地开展调研,多听取群众、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全面掌握真实情况,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充分准备,夯实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三是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要加强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善用社会监督,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一抓到底、紧盯不放,为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更好地改进工作、督促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好人大依法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