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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启动为期两月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8-08-15 09:13 坪山新闻网

区人大启动为期两月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杨涛 通讯员 陈会贤)8月14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保条例》)执法检查部署会,区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15日-10月15日在全区开展《环保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区领导孙新华、林杰三、胡伟新、沈凌云出席会议。

据了解,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将成立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组成,同时聘请法律顾问、环境保护专家予以协助。检查组将检查环保部门责任履行情况、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污染防治落实情况、生态保护与建设落实情况、环保公众参与情况、环保执法处罚情况等内容。8月15日-10月15日,执法检查将分动员部署及培训、自查和提交报告、集中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起草报告、报告审议等6个阶段推进检查工作。

部署会上,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还为与会人大代表进行了深圳生态环保特区立法及《深圳环保条例》概要的专题培训,区环水局负责人向与会人大代表汇报了该局贯彻实施《环保条例》的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在部署会上指出,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将《环保条例》执法检查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既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区人大服务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应有的担当。他要求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环保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掌握方法,确保检查过程依法有序、结果真实客观;要注重实效,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和法律实施。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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