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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满15年每月津贴增至3000元

坪山区提高民办教师及幼儿园保教人员补贴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8-05-03 09:04 坪山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余俊杰 通讯员 胡婷) 近日,《坪山区民办学校教师、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坪山区民办学校教师、幼儿园保教人员每月补贴又提高了。

记者从坪山区教育局了解到,坪山区民办学校、幼儿园从教人员,只需连续任教满一年以上,就可以领津贴。坪山区民办学校教师、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补贴标准调整为每满一年增多200元/月。从教满15年,津贴从每月1500元上升至每月3000元。

新政策指出,连续从教年限的计算以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小学校历时间为准,主要依据在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期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同时结合任职单位的工资发放流水证明及在教育主管部门人事备案来计算申请人的从教年限;从教津贴每学年度申报一次,一学年度发放一次。学年度结束前离职的不予发放;实施从教津贴后,各学校(园)不得降低或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各学校(园)必须将每月银行代发工资清单于20日前提交至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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