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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总部企业落户可获1000万元奖励

坪山区“大手笔”扶持文化创意产业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8-03-22 08:27 坪山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陶清清 通讯员 梁子聪)日前,坪山区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文化创新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据了解,近年来,坪山区抢抓“东进战略”机遇,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此次出台的《措施》,是坪山实施“文化繁荣兴盛工程”的重要举措,将提高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业界认为,此举对坪山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有望打造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新高地。

文化创意企业落户享受系列支持

坪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措施》有三大明显特点:既覆盖面广,又突出后发优势;既彰显政策特色,又体现坪山元素;既贴切发展实际,又增强了实操性。

据悉,《措施》扶持对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项目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领域及品牌打造,文化创意活动,文化投资发展六个方面。

《措施》规定,对新设立、新迁入的上市文化创意总部企业或符合《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文化创意总部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对新设立、新迁入的区重点文化创意企业或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按照其设立或迁入后第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的1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区级及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3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助金额主要用于园区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信息化建设等。“这一扶持力度可谓‘大手笔’。”分析人士指出。

“而在扶持的延续性及产业生态营造方面,《措施》充分体现了其体系化、科学性的设计思路。”坪山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一个企业从入驻坪山区开始,不仅可以享受到落户的奖励(最高1000万元),落户后还相继可以享受到办公用房购置及租赁扶持(最高100万元)、企业经济贡献支持(每年最高300万元),以及企业在上市、获奖、举办活动、参加展会等方面的奖励和扶持。

同时坪山区还注重企业发展生态环境的构建,对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给予大力扶持,鼓励社会机构做好辖区产业发展社会服务工作。


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将达80万平方米

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特色化发展,坪山区结合“推进公共艺术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战略,在《措施》中研究编制了支持创意设计的若干条政策。

“包括支持创意设计成果转化、奖励创意设计产品、鼓励创作坪山特色创意设计产品等,如制作发行含有坪山元素创影视作品,结合坪山现有生态、文化、工业等资源,鼓励文化创意与旅游资源深度融合。”坪山区文体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说。

《措施》还充分考虑到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际,提出重点解决原创内容产业薄弱、关键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市场主体竞争力较弱和投融资瓶颈突出等问题。

分析人士指出,该《措施》的推出,是坪山区文化建设在新历史机遇期一次完美转身,亦是建设文化强区决心和自信的体现。

值得关注的是,坪山区文体旅游局将全力推动《措施》落地实施,做大做强一批重点文化企业,力争今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40亿元,文化创意产业空间载体达到80万平方米。同时,以城市形象运营为主线,推动文创产品开发经营;打造好项目、讲坛、课题平台,进一步发挥坪山文化智库的作用。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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