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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展司法民主,全面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经本院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选任40名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人数和任期
人数: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40名。
任期: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
二、资格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年满二十三周岁(专业人民陪审员年满二十八周岁);
4.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5. 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人民陪审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但对于了解社情民意、公道正派、德高望重者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 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被开除公职的;
5.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 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7. 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
三、待遇保障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我院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各项开支,支付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所应享受的生活补助、交通补助、就餐补助。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培训、审判活动,被所在单位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我院会同区司法局向其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纠正意见。
四、程序要求
(一) 报名方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1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需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属深圳市范围的,该基层组织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推荐(填写附件2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需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二)报名材料
1.纸质版《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或者《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注明姓名)发送至psfyzwc@163.com;
2.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专业人民陪审员人选的,还应当提交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人员需事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如有疑问,请向我院联系人咨询。
(三) 报名时间
2018 年3月13日至4月12日
工作日9:30-11:30 14:30-17:30
(四)报名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比亚迪路原坪山人民法庭(大万文化广场对面)二楼212室。
(五)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牛小姐
联系电话:0755-89371730
在报名结束后,我院将进行资格初审、征求意见,并组织面试、公示,确定拟任人选,然后提请市中院审核,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附件: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2.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