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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真格 坪山开出14份整改通知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8-02-02 10:39 坪山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 深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开始动真格。市城管局1月7日公布,对物业小区(城中村)首次进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检查,1月8日-12日为执法缓冲期主要起到警告教育作用。自1月13日起,市城管局针对违法对象开出正式罚单进行处罚,最高可处10000元罚款。

早前,坪山区6个街道执法队组织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深入检查坪山区47个物业小区及城中村,共开具14份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坪山区城管局还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城管监督员、媒体记者走进辖区住宅小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进行监督检查。

据统计,截至1月18日下午3时,深圳市城管部门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89份,正式立案查处5宗,最低罚款金额1000元,最高罚款金额5000元,其中3宗已经缴纳罚金。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常态化机制,对74个街道执法人员进行垃圾分类执法专项培训,让执法人员更好地熟悉生活垃圾执法的内容,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日常执法工作。

物业管理住宅区垃圾分类设施投放3478个

市城管局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杨雷介绍,自2015年8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出台以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驶入快车道,陆续召开了“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场会”,发布了全国第一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政府出资实现了有物业管理住宅区(城中村)垃圾分类设施(共计3478个)配置全覆盖,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提供了制度和物质保障。他表示,深圳已具备强制分类的前提条件,也具备了开展执法检查的工作基础。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生活垃圾运输企业两类对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多为物业管理处,包括未按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指导的,处3000元罚款;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者地点的,处2000元罚款等。在基础设施和基础条件完善后,下一步的执法对象将纳入市民群体。

杨雷介绍,本次专项执法检查采用敬告式执法的方式,针对违法对象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常态化机制,市区相关部门将分组以“行走深圳”工作法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鼓励市民共同监督,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市城管局微信公众号“美丽深圳”爆料,或拨打城管热线“12319”举报。

走访:小区设有分类垃圾桶,居民习惯尚在养成

记者近日在坪山几个小区走访发现,小区里基本上都配备了生活垃圾分类桶,有些小区还配备了智能分类桶。居民在垃圾投放时,部分人会将垃圾分门别类投进相应的垃圾桶,但是有居民将所有垃圾没分类全部扔进一个桶内。

从去年夏天开始,坪山区便启动了全民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街道和社区分别对居民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分类宣传,不少居民已经开始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但分类习惯尚在养成。

街道执法队深入47个小区进行检查

根据市城管局统一部署,坪山区从1月8日起,各街道执法队组织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深入检查坪山区47个物业小区以及城中村,共开具14份整改通知书。

龙田街道执法队到豪方菁园物业小区、燕子岭生活区物业小区检查时,发现俩小区均按要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设有有害垃圾投放点(电池回收箱、灯管回收箱)、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废旧织物投放点等等,并配有分类投放指示牌。在每栋楼大堂内,张贴有指引和标明分类投放点具体位置的告示或温馨提示,通过宣传栏、海报、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豪方菁园大件垃圾未及时清理、没有建立垃圾分类台账;燕子岭生活区也存在没有建立垃圾分类台账的情况、同时存在垃圾未投放入相应垃圾桶的情况。龙田街道执法队均对此开具了相应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该物业整改存在的有关问题。

大水湾住宅区的设施配置方面较完善,但在检查过程中,也被发现宣传栏上的废旧织物回收指示牌放置位置不恰当、有害垃圾回收箱内不洁及大件垃圾投放点位置不合理、地面无硬体化等问题,物业公司被要求在十天内做出整改。坪山街道执法队对万科金域东郡、万科金域缇香二期进行检查时,发现设备运营良好,但未公布四分类投放时间,被责令整改。

区城管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查

坪山区城市管理局还邀请区人大代表罗吉华、区政协委员张伙生,以及城管监督员、媒体记者走进坑梓街道金田风华苑小区、丹梓龙庭小区、深业御园小区,针对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大部分小区基本的分类设施均已配置完善,但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物业小区的大件(年花年桔)垃圾收集点指引牌不规范,地面无硬体化,有物业小区没有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回收时间,执法人员现场开出整改通知书,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对小区内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区人大代表罗吉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垃圾分类还是要从源头开始分类,应该引导居民在家分类好,再投放至小区内的垃圾桶,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做好宣传指导。(统筹:记者 陈荣梅 采写:记者 曾海城 陈荣梅)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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