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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召开《水土保持条例》工作会议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8-01-05 08:50 坪山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熊奇侠 通讯员 李伟韬)为提高坪山区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在水土保持方面遵规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坪山区在市水务局大力支持下,前天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贯工作会议。区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建筑工务局、交通轨道办、坪山供电局等相关负责人,各街道相关负责人及全区重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水务局水土保持专家对《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及实际案例分析,讲解了水保各项措及水政执法等监督制度的运用流程。会议提出2018年水土保持工作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水政执法要秉承“无边界”“全覆盖”“零容忍”“顶格罚”原则。区环水局副局长姜振业表示,政府部门要在落实水土保持工作上起到表率作用,“政府工程”更要遵纪守法。

坪山区环水局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和监督检查,专门组建水政执法中队负责水土保持专项工作,加强天地一体化巡查,以执法促整改,坚决遏制水土保持违法苗头,2017年,发放水土保持整改通知25份,水土保持执法7宗,处罚金75万元。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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