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全部参加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录
广东2018年依学考提前录取政策公布,1月报考,4月填志愿和录取
深圳新闻网讯 12月27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依学考)招生录取的政策。政策显示,2018年,我省继续试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招生录取的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省内高职院校将全部参加依学考提前录取,并于1月报考,4月填志愿和录取。
记者获悉,招生计划上,2018年省内各高职院校原则上安排不低于本校上年度总招生计划的35%,并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招生专业为普通类文、理科专业(暂不含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此外,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进行录取时,在文科考生参加的物理、化学、生物3门或理科考生参加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并至少须1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最低分数线,院校文、理科专业计划及考生志愿,按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报考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也不得参加“3+技能课程证书”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考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依学考成绩录取的高职院校。未被依据学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
时间安排
2018年1月上旬
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18年1月中、下旬
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
2018年1月上旬
各高职院校编制招生计划;
2018年2月上旬
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做好招生宣传发动;
2018年2月中旬
向考生公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018年4月上旬
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2018年4月下旬,
组织高职院校进行招生录取,
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记者 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