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集中宣判销售假药及诈骗等12宗案件 64人获刑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7-12-11 10:20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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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讯 为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2017年12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山区法院、盐田区法院、宝安区法院、龙岗区法院统一召开宣判大会,对8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集中宣判,64名人获刑。其中被告人纪维维、陈忠华等8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3至13年有期徒刑;蒋纬纬、蒲怀军等18人犯诈骗罪被判处3至11年有期徒刑。

开公司销售假美容药

在南山区法院审理的3宗销售假美容药和壮阳药案中,15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50名群众现场旁听了宣判。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杨某注册成立天拓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但该公司无药品销售资质,所有工作人员均没有医疗、药剂、护理等方面资质,销售人员却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销售肉毒素等美容药品。据了解,天拓公司销售的美容药品均是杨某网上寻找的货源,产品无中文标识,无药品批文和批号。2016年10月至案发,涉案被告人销售假药金额达75万余元。南山区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杨某等13名被告人10年至7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80万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

被告人吴某和杨某是从事雪域藏宝、虫草强肾王等假壮阳药的批发销售,通过阿里巴巴、淘宝等网站销售并从中非法获利约8万余元。其中,杨某还伙同徐某(另案处理)在其网店上分工销售,杨某先在网上接受订单,再将订单转发给徐某发货,2人四六分成。南山区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杨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自制假抗癌药物涉案近千万

纪维维等人在国内销售AZD9291抗癌药物、利妥昔单抗注射液(美罗华)以及其他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从而获取暴利。陈忠华除销售上述药品外,还与梁德毅自行调配制作抗癌药品"9291"胶囊进行销售。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涉案利妥昔单抗注射液的检验结果不合格,证实其不含有效成分。经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的鉴定,涉案AZD9291的抗癌药以及其他涉案的抗癌药抗肿瘤药,均属于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药品。根据深圳市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出具的审计报告,查扣的未销售的药品金额合计4332159元人民币,已销售的药品金额合计5931593元人民币。纪维维、陈忠华等8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市中院判处3至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深圳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请去医院或有经营许可的正规药店。

冒充投资公司炒原油诈骗132万元

被告人蒋纬纬纠集同案人员冒充投资公司或基金公司的名义,以电话方式向股民推荐股票,谎称有内幕消息或者能买到新股,骗取客户将款项转至指定的账户,之后失去联系,共骗取人民币11万余元。同时,蒋纬纬伙同蒲怀军等人虚构获利的事实,通过QQ推荐的方式诱骗他人投资所谓的原油"现货"交易,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32万余元。蒋纬纬、蒲怀军等18人犯诈骗罪被判处3至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刘红军 刘斌)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