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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通过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验收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7-10-30 08:55 坪山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熊奇侠 通讯员 施芳 石丽婷)日前,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组一行赴深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验收工作,听取坪山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情况汇报,并现场踏勘,对坪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了解,肯定坪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并通过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验收。

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是指在地质灾害防治中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提升基层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管理、专业技术支撑、项目经费保障、防治措施落实、规避灾害风险等能力。

在市规划国土委的大力支持下,坪山区严格按照“十有县”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前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及机构设置,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经费保障,引入专业技术力量,做好隐患监测、预警预报等工作,并在建设工程报建、建设、验收过程中,督促建设单位同步整改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同时开展应急避让、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据统计,近三年坪山建立包括学校、公园在内14处临时避险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5场,发放宣传资料共4500余份,累计培训4800余人。另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项,连续5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接下来,坪山区将继续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要求,将此次迎检当成坪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起点,继续保持高度警惕,推进地质灾害各项防治工作,确保辖区地质环境安全。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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