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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民生诉求渠道 体现政府服务意识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7-10-19 08:50 坪山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 听民意,解民忧,打造服务型政府。今年,坪山区在全市率先启动了民生诉求受理体制机制改革,力推“民生诉求渠道流程优化”改革项目,以民生诉求为切入点,打造高效化、标准化的民生诉求渠道,建立起集中受理、统一分拨、快速响应、跟踪督办的民生诉求分拨指挥系统,提升政府服务和工作效率。

6月1日,《坪山区民生诉求事件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坪山力推“民生诉求渠道流程优化”改革项目,将事件处置时限大幅压缩,进一步优化了流程,完善了机制,改善了市民体验。今年前三季度,坪山区共受理民生诉求事件15476宗,每月按期办结率、受理告知率及办理告知率均达到100%。

倾听公众声音,广纳民生诉求,最终要落脚到实干上,体现在对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坪山区对各类民生诉求的办结期限提出了具体要求,咨询建议类事件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公众,非数字城管投诉类事件需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公众办结事件。而数字城管投诉类事件要求3个工作日内办结。事件处置完成后,责任单位需于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途径告知投诉人。

笔者注意到,面对民生诉求,坪山区相关职能部门都能迅速响应及时处理,最快的半个小时内便给当事人作出了详细回应这种“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作风,体现了坪山区打造高效服务型政府的决心。让人民群众顺畅表达各类民生诉求,是政府提高服务意识,做好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坪山区建立畅通有序的民生诉求表达机制,正确引导公众理性表达民生诉求,使公众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坪山区优化民生诉求渠道,明确提出“首问负责制”,对责任边界不清、主体不明确的事件先处置后变更,在责任主体尚未明确前,由区指挥中心负责判定首要责任单位,保证及时有效处置。对民生诉求事件推进不力、处理效果不理想的,坪山区将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问责。对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内事件推诿扯皮不予受理的,多次处置同一事件在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根本性解决却未解决的,在处置过程中弄虚作假甚至与被投诉对象串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坪山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问责处理。

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愿望与诉求,这是服务型政府的职责,坪山区优化渠道纳民意,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有效解民忧,体现了政府“民本位、社会本位”服务意识的加强。尊重民意、解决民需,坪山的这个信息化民生诉求渠道,搭建了一座“连心桥”,方便民意畅通。与此同时,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品不可或缺。在政府已经转变为公共服务型的情况下,更应关注的是怎样打造公共服务品方面的协调。(曾海城)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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