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坪山新闻网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风采

冷冰峰:让法律成为安全监管的利器

来源:坪山人大 发布日期:2017-09-08 15:05 坪山新闻网

代表档案:冷冰峰

联系电话:075528398068

坪山区第一届人大代表,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一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副主任,区人大代表坪环社区联络站站长。

法学专业科班出身,扎根坪山司法行政工作一线十年,高擎法律“尚方宝剑”为民维权,赢得坪山百姓的好评。

冷冰峰常年奔走在基层法治建设一线,当选区人大代表后,由于他的法律专业背景,加之比较熟悉坪山基层法治现状,被推选为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身兼数职,他努力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人大工作的关系,积极主动履行代表职责,过去半年来多次参加“双百行动”代表督查、重点工程项目视察调研以及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等人大中心工作,并牵头做好坪环社区联络站工作,利用联络站这一平台收集民情民意。

在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代表视察活动中,冷冰峰到社区、进企业,耳闻目睹了坪山安全生产监管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出于职业习惯,他对安全生产执法问题尤其有感触。他说:“《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有明确的规定,应该说我们进行安全监管是有法可依的,但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为什么反复回潮?我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不严,不懂执法、不敢执法、不规范执法,一定程度导致整改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他认为,区人大常委会在组织代表督查、专题调研、发现问题后,及时跟进,人大监督工作再深入一步,接着组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非常必要。“人大执法检查是一种人大依法监督行为,就是要推动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冷冰峰主动报名参加了区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参与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起草。对接下来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冷冰峰建议:一是要依法监督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三个必须”,对没有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是要依法督促执法单位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对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处罚、顶格处罚,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三是依法促进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既要权责明晰、各负其责,也要支持配合、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

冷冰峰认为,对安全生产执法的代表监督,要与社会监督紧密结合。“要畅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居民群众尤其是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维护自身的安全权益。坪山的居民群众都可以通过人大代表的渠道反映安全生产隐患,比如到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或者通过‘坪山人大’微信公众号向选区的人大代表反映问题,群策群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

编辑:郑则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